【煽動意圖】男女涉法院旁聽作滋擾行為 被控煽動等罪提堂女被告准保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4/08 17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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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被告趙美英(黑衣者)准保釋候訊。梁錦麟攝

警方國安處早前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4男2女,其中網媒記者「牧師」及67歲無業婦涉於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,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3罪,兩人今(8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裁判官應控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再訊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檢驗電子裝置。女被告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候訊,其間不得使用任何含社交媒體的電子設置,男被告還押至下周一(11日)繼續處理保釋申請。

被告彭滿圓(59歲)及趙美英(67歲),均報稱無業,同被控1項發表煽動文字罪,違反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 10(1)(b)條。控罪指,兩人於2022 年1月4日,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,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、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;及/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。

彭滿圓另被控1項作出1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,違反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0(1)(a)條。控罪指彭於 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(包括首尾兩日)在香港,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,即製作、上載及廣播 YouTube 影片並維持一個 YouTube頻道,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、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、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,及/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。

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控方反對兩人保釋,並申請將案件押後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,如檢驗涉案電子裝置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9日再訊,女被告申請保釋獲批,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,居於報稱地址,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、不得離港、不得使用任何含社交媒體的電子設置,以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安行為或言語等。由於男被告尚未完成保釋申請,裁判官將他還押至下周一(11日)再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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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